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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

关于组建全县年轻干部信息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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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县管各企业和学校、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掌握了解我县年轻干部整体情况,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建全县年轻干部信息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工作踏实认真,适应能力较强,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高的责任意识。 

2、我县目前在编在册正式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干部身份。

二、工作要求

1、干部任免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在组织部干部科公共邮箱(账号:lsxzzbgbkggyx@163.com,密码:7188170)下载,所填纸质版分别在“呈报单位”处和表头加盖党委(党组)公章,由一把手签字确认,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13日下班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干部任免表电子版以“单位+姓名”形式命名,汇总表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打包后统一命名为“某单位年轻干部信息”,并用U盘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不接受电子邮件发送)。各二级机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由本系统一级机构汇总后统一上报。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上报时间和上报标准上报,逾期未上报的不再受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统计时要实事求是,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要把好关,严禁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的,包括提供虚假信息的当事人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县委组织部将记录在案。各单位上报的年轻干部各项信息和身份类别,最终以县委组织部依据其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结果为准。

3、各单位借调人员(含借出和借入)在其编制所在单位统计,县委县纪委监委转隶人员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由县纪委监委进行统计上报。

 

                                                               中共卢氏县委组织部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