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
今年以来,卢氏县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铁律”,严把关口,规范程序,着力构建标准严格、环节衔接、责任明确的干部选任新常态。
一是突出“严”,加强《条例》贯彻执行力。按照“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的要求,坚持抓好县级领导、党组织书记和组工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条例》纳入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的必要内容,常学细学。组织部门将《条例》作为每名组工干部的必修课,学细学透、运用自如,为选准用好干部打牢基础。
二是突出“宽”,拓宽选人用人新视野。持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脱扶贫攻、征地拆迁、产业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岗位锻炼,注重在基层一线、急难险重一线、信访维稳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将善于克难攻坚、敏于处理复杂问题的干部优先纳入组织视野。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及日常调研了解,对长期扎根基层、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式干部优先选拔使用。
三是突出“全”,提高班子配备科学性。注重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在班子配备中,统筹把握领导班子中不同年龄层次干部配备比例。按照党政分工负责制的要求,优化领导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既选拔熟悉党务、经济、社会管理等工作的干部,也充实熟悉意识形态、纪检、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切实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的能力。
四是突出“准”,提升干部考察精准度。坚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改进完善干部考察方式方法,通过工作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教育培训、述职述廉等渠道,多渠道了解干部日常表现,并将考察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真实、具体地观察、识别干部,全面、辩证地看待、评价干部,真正做到“精准画像”,为县委用人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五是突出“实”,强化选任程序合规性。坚持以《条例》为遵循,不断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完善《卢氏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对干部选任资格条件、提名动议、民主推荐等九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坚持全面系统、环环相扣的原则,对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进行全程纪实,持续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