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管理
关于做好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任职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已于今年8月期满。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及任职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2018年度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负责审核办理相关手续。
二、试用期满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等次及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1、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3)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4)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2、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2)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不成本职工作的;(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4)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3、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1)因病、事假累计超过 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2)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考核程序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新录用公务员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学情况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组织考核。成立考核组,负责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要形成考核书面材料(即XX同志试用期满考察材料),填写试用期满人员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任职定级审批表》和《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并加盖公章。
3、确定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情况,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4、反馈结果。将考核结果反馈各用人单位及试用期满人员,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5、正式任命。根据干部任免权限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正式任命,下发任职定级通知、制作任免审批表归档和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
新录用公务员考核合格的,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2、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3、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任职定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四、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于9月27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相关表格可在公共邮箱下载(账号:lsxgwyj@163.com,密码:lsxgwyj2019)。
附件: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2、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3、公务员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
4、公务员试用期满民主测评汇总表
5、家庭成员和社会信息采集表
6、填表要点说明